一、机构
卫生系统单位共36个,其中二级医院4个,乡镇、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个,局直单位13个、区医院所属自收自支单位1个。
局机关:5个科室:即办公室、政工科、医政科、防保科、财务科。
局直单位:卫生局卫生监督所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卫生职工教育学校、疗养所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、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、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、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、卫生信息中心、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、农村改水办公室、初级卫生保健研究中心、洗涤消毒中心。
二级医疗机构:区医院、中医医院、妇幼保健院、精神病医院。
一级医疗机构:18所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社区卫生服务站124个)。
二、人员
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252人,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46人(包括高级120、中级833人、初级993人);医技人员学历:硕士学历19 人,本科学历404人,大专学历873人,中专学历598人,高中及以下学历52人。
三、床位
全区共有病床1108张,病床使用率70%。其中,城区二级综合医院及中医院病床760张,病床使用率为92%;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48张,使用率44%。
四、固定资产
全区医疗单位固定资产3.39亿。其中房屋总面积117805平米、医疗设备总资产1.87亿。十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共220件,达1.2亿元,其中乡镇卫生院51件0.2亿,城区二级医院169件1.8亿,百万元以上的设备,如:核磁1台,CT 6台,血管造影仪2台等大型医疗设备。 |